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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错中错

帅哥哟,离线,有人找我吗?
昆阳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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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中错  发帖心情 Post By:2007/1/18 8:42:20 [只看该作者]

偶翻光明日报17日版,有如下一段文字,特从电子版转帖过来。其第十条:“10.孟子的“食色,性也”,常被人引为孔子的名言。”,将“食色性也”说成是孔子名言,远了一百步,而把它说成是孟子的名言,则远了五十步,如此纠错,其谬误流传,更有危害性。

“食色性也”为告子名言,是被孟子激烈批判的,孟子思想也正是建立在对食色性也的批判的基础之上的。当然,用我们今天的观点重新审视,食色性也并不错,只是不够全面。

现在还有一种现象,就是在引用论语的时候,把论语中的话都归之于孔子,实际上,其中有很多话是孔子的学生的话。 

2006年出现频率最高的十大语文差错
记者 赵兰英 孙丽萍 发布时间: 2007-01-17 04:51 光明日报

  新华社上海1月16日电 《咬文嚼字》杂志16日在上海公布了2006年中国出现频率最高、覆盖面最广的十大语文差错。这十大差错是:

  1.将“像”错为“象”,这在电视字幕中出现最多。

  2.将丙戌年的“戌”字,错成“戍”字,这在大量的台历、挂历中出现。

  3.将神舟六号的“舟”字,错成“州”字,众多报

刊杂志和电视写错。

  4.“即”字与“既”字用错,如“既来之”错为“即来之”,图书出版物中出现不少这样的混淆。

  5.街头招牌中常见的繁体字错误是:美發。如:“美容美發中心”。滥用繁体字不合用字规范;即使用繁体字,“美髮”也不能写作“美發”。“發”音fā,是“出發”的“發”;“髮”音fà,是“头髮”的“髮”。两字均简化为“发”,但音、义并不相同。

  6.在常用文体中,将“启事”写成“启示”。

  7.新疆的“哈密瓜”因地名而得名,但在大量的商店招牌中,将“密”字错为“蜜”字。

  8.在标点符号使用中,很多人在寄信时喜欢在信封上将“收”字,用括号括起来,而括号是用来标明注释性文字的,用在信封上则是错的。

  9.圆明园是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抢掠并烧毁的,但在众多的地方将其错称为“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”,而八国联军是在1900年入侵北京的。

  10.孟子的“食色,性也”,常被人引为孔子的名言。

  《咬文嚼字》编辑部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:“这十大差错出现的范围广、持续时间长,而且经过多次纠正仍然反复出现,堪称社会语文运用中的顽疾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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