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江市教育局
共青团镇江市委员会
镇 江 市 少 工 委
镇江市诗词楹联协会
团镇委联〔2013〕13号
关于举办“冠城杯”镇江市中小学生诗词楹联
创作大赛的通知
各辖市区教育局、团委、少工委、诗协,镇江新区社发局、团工委、少工委,各市属中、小学:
诗词楹联,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块瑰宝。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,激发中小学生对诗词楹联的欣赏和创作的热情,促进中华文化的繁荣与发展,镇江团市委、镇江市教育局、镇江市少工委、镇江市诗协共同举办首届镇江市中小学生诗词楹联创作大赛,旨在培养中小学生对诗词楹联文化的爱好,发掘优秀作品,传承中国文化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,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教化功能,认真贯彻执行《关于创建“全国诗词之市”的实施意见》(镇创诗〔2013〕1号)精神,通过诗词楹联创作大赛,让诗词楹联走进校园,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,促使青少年文学特长得到发展,培养青少年民族文化骨干,发掘一批传承民族文化的后备人才,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发扬光大。
二、参赛范围
全市中、小学生
三、参赛方式
报名以学校为单位,每个学校每类作品上报20-30首诗词作品。
四、活动要求
1.加强领导
大赛设立组委会,由主办单位领导担任主任。大赛组委会下设评委会、办公室,评委会成员由组委会有关人员和专家学者担任,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学少部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届大赛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,做好舆论宣传、思想发动、诗词培训、学生辅导工作,动员、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赛.
2.创作要求
(1)体例要求:古体诗(五言绝句、五言律诗、七言绝句、七言律诗、长律、词这7种古典诗词形式中任选一种)、现代诗、楹联。
(2)诗词楹联有基本的格律要求,如平仄、对仗、押韵(用新韵请在诗题后注明,新韵、旧韵不得混用),楹联要符合联律规则。
(3)内容要求:以自身的视角审视中华传统文化精神,抒发真情实感,抒写时代内涵,体现当代青少年积极向上、乐观审势的精神风貌。
3.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,严禁抄袭(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)。
五、报送时间
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征稿,2013年9月10日截稿。请各单位于2013年9月11日前将本单位参赛稿件的纸制版交团市委学少部(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6号楼217室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:49277726@qq.com,联系电话:80826598,联系人:姜玲莉。
六、奖项设置
大赛设立小学组、初中组和高中组,每组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。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辅导奖,组织单位将根据组织参赛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。获奖作品由大赛组委会颁发“冠城杯2013年全市中小学生诗词楹联创作大赛获奖证书”。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作品将汇编成册。
附件:1.参赛学校填报汇总表格
2.冠城杯镇江市中小学生诗词楹联创作大赛作品填报表格
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
共青团镇江市委员会 镇江市教育局
镇江市少工委 镇江市诗词楹联协会
附件1:
参赛学校申报汇总表格
填报学校(盖章):
附件2:
“冠城杯”镇江市中小学生诗词楹联创作大赛作品
申报表
参赛组别 参赛体例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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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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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 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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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老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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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校 |
|
作品填写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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