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一清(1454一1539),字应宁,号邃庵,原籍云南安宁人。因父亲死后葬于丹徒,落籍丹徒。8岁时,“以奇童荐翰林秀才,宪宗命内阁择师教之”。成化八年(1472)中进士,以副使督学陕西。弘治十五年(1502),升都察左副都御史,巡抚陕西,沿黄河之岸修筑墙垣,保卫西北。后被宦官刘谨诬陷免职。复用后,总制延绥、宁夏、甘肃三镇军务。计灭刘谨及其同党立功,升为吏部尚书,兼武英殿大学士。因江彬等擅权,辞官归京口。嘉靖三年(1524),以少傅、兵部尚书、左都御史总制陕西三边军务,此时,他第三次为边帅总制,并且是宰相行边。最后进为首辅。后被张想构陷,居住丹徒家中。他的故宅在市区钱家山。后在丁卯桥建造别墅,取名“石淙精舍”,在南郊黄鹤山下建造另一座别墅,取名“鸿鹤山庄”。
正德十五年(1520)闰八月,武宗南巡经过京口,特地临幸杨一清家。他设宴于茂祉堂,君臣欢饮两昼夜。他“拦门劝酒”乞请留诗。武宗制《神童出生》、《总制三边》、《平定宁夏》、《内阁学士》、《至仕还乡》等诗十二首,称赞他的才气和忠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