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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  扬子晚报消息  (https://bbs.shikun.net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38&id=2948)

--  作者:昆阳子
--  发布时间:2004/11/30 20:05:55
--  扬子晚报消息
本报讯 昨日下午,台湾一科技有限公司在东南大学一场招聘报告会上,宣称台湾为“本国”遭到学生抗议,一位同学指出其错误后,该企业负责人依然不改,在场的300余名大学生集体愤然退场。


  据东南大学电子工程系大四学生房某介绍,昨日下午2时,连展科技有限公司在该校群贤楼三楼报告厅举办报告会(招聘会),事先得知消息的该校大四学生300余人来到现场欲找工作。公司给到场的学生发放了宣传材料,几位负责人先后上台讲话。拿着材料看了几分钟,房某就发现了问题,材料上称该企业“专利核准件数荣获本国企业排行第23名”,并有“……于本国企业排行中名列前茅”字样。这时,台上宣讲的一位负责人也在讲话中提到“专利排名在台湾全国排名第23位”,听到这里,台下的许多同学议论起来。

  房同学说,当时他站起来大声说,“有个问题我要提一下,你们材料上有本国字样,刚才你讲话中也提到全国,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。台湾是不能称为国家的,因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。”这位同学的话一讲完,报告厅里坐满的同学都鼓起掌来。这位负责人却这样答复:“各人观点不同,你们这么想,我们也无能为力。”气愤的同学忍不住了,有同学高声说,我们走吧。这样,在场的300多同学纷纷退场,不一会,报告厅里就空空荡荡,剩下该企业3个负责人尴尬地站在那里。

  记者在该校采访时,经历此事的同学依然愤怒异常,纷纷表示台湾这家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,解释也让人费解,希望这家公司能够改正他们的错误说法。(时力强)


--  作者:桃花主人
--  发布时间:2004/12/1 9:28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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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刑法第103条 第1款 分裂国家罪 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。
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对积极参予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对其他参加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、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、情节特别恶劣的,可叛处死刑。犯分裂国家罪的,除单处剥夺权治权刑的外,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,可以并处没收财产。与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相勾结的,从重处罚。



--  作者:含笑火
--  发布时间:2004/12/1 12:17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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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
问题挺严重的

--  作者:麒麟
--  发布时间:2004/12/2 18:53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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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问我何时归故里
我也轻声的问自己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好揪心呀....台湾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