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

-  诗昆论坛  (https://bbs.shikun.net/bbs/index.asp)
--  【快雨堂】  (https://bbs.shikun.net/bbs/list.asp?boardid=38)
----  [原创]我是第一个原告!  (https://bbs.shikun.net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38&id=2818)

--  作者:麒麟
--  发布时间:2005/1/22 14:16:20
--  [原创]我是第一个原告!
[watermark] 原告:任盈盈小姐。她在“九阴真经原本全文(慎练)”一文中指出让大家练习他的习作!结果我有走火入魔的前兆!强烈要求他赔偿我精神损失费,诗昆币:1元。 (另:嘱咐昆兄快开诗昆法院!让我们的诗昆日益完善!)
[/watermark]
--  作者:西北老狼
--  发布时间:2005/1/22 14:19:13
--  
精神损失费,诗昆币:1元?为了这个你就要成立一 法院,如果别人打你一拳,难道你还要成立一个军队去打仗吗?
--  作者:麒麟
--  发布时间:2005/1/22 14:22:37
--  
真聪明!你怎么才反映过来呀!以您的意思是咱们再开一个派出所!怎么样!哈哈·!
--  作者:任盈盈
--  发布时间:2005/1/22 14:33:42
--  
我那帖子明明卖的100诗元,你没买就看了,算不算以权谋私呀~~~
--  作者:麒麟
--  发布时间:2005/1/22 14:50:29
--  
不是吧!我怎么成小人了!强烈要求法官!出庭!听审!!!!!!!11
--  作者:西北老狼
--  发布时间:2005/1/22 22:15:57
--  
不管你们的事情
--  作者:麒麟
--  发布时间:2005/2/5 20:55:30
--  
哪肯定事我们的事了哦!嘻嘻!
--  作者:任盈盈
--  发布时间:2005/2/5 21:13:08
--  
哈~拿钱来!~~``