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- 诗昆论坛 (https://bbs.shikun.net/bbs/index.asp) -- 【快雨堂】 (https://bbs.shikun.net/bbs/list.asp?boardid=38) ---- [原创]我是第一个原告! (https://bbs.shikun.net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38&id=2818) |
-- 作者:麒麟 -- 发布时间:2005/1/22 14:16:20 -- [原创]我是第一个原告! [watermark] 原告:任盈盈小姐。她在“九阴真经原本全文(慎练)”一文中指出让大家练习他的习作!结果我有走火入魔的前兆!强烈要求他赔偿我精神损失费,诗昆币:1元。 (另:嘱咐昆兄快开诗昆法院!让我们的诗昆日益完善!) [/watermark] |
-- 作者:西北老狼 -- 发布时间:2005/1/22 14:19:13 -- 精神损失费,诗昆币:1元?为了这个你就要成立一 法院,如果别人打你一拳,难道你还要成立一个军队去打仗吗? |
-- 作者:麒麟 -- 发布时间:2005/1/22 14:22:37 -- 真聪明!你怎么才反映过来呀!以您的意思是咱们再开一个派出所!怎么样!哈哈·! |
-- 作者:任盈盈 -- 发布时间:2005/1/22 14:33:42 -- 我那帖子明明卖的100诗元,你没买就看了,算不算以权谋私呀~~~ |
-- 作者:麒麟 -- 发布时间:2005/1/22 14:50:29 -- 不是吧!我怎么成小人了!强烈要求法官!出庭!听审!!!!!!!11 |
-- 作者:西北老狼 -- 发布时间:2005/1/22 22:15:57 -- 不管你们的事情 |
-- 作者:麒麟 -- 发布时间:2005/2/5 20:55:30 -- 哪肯定事我们的事了哦!嘻嘻! |
-- 作者:任盈盈 -- 发布时间:2005/2/5 21:13:08 -- 哈~拿钱来!~~`` |